向学校派发传单
学校和/或部门范围内分发的任何材料都应首先得到参与办公室的批准,以确保所有材料符合里士满公立学校的政策。请查看RPS学校董事会政策4-2.3,了解进一步的指导和禁止。
所有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:
- 要分发的材料副本,并附有明确的免责声明,声明如下:
“该计划不是里士满公立学校和/或其员工的一部分,附属和/或认可。如果有任何关于这个项目的问题,请直接联系所列出的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。”
- 如在全部门范围内派发硬拷贝,请将资料送到十七楼中央办事处,以便在各部门间邮寄。传单应按学校分类,并包括一封供校长审阅的求职信。
- 如果分发到特定的学校,材料可以直接送到学校办公室。
过程:
OOE将在收到的48小时内对所有请求作出回应。如果所有初始要求都已满足,OOE将审查材料并通知批准状态。如果获得批准,OOE将书面通知请求者该材料已被批准分发。
要查看我们学校的入学统计数据(以帮助准备适当的数量),请访问弗吉尼亚州教育部的秋季会员报告工具。
所有传单批准请求都应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OOE至外展团队。